買房子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之一;這種大事,品牌的導向頓時變的很重要,如果要買預售屋及新屋身旁的人會告訴你,你要先打聽建設公司的商譽好不好;買中古屋身邊人可能會告訴你,找那間房屋仲介會比較好。這樣的觀念並沒有錯,但是錯的往往是接下來的事……
許多人第一次買房子,找了心目中所謂的名牌後就心理上就覺得應該不會有問題吧!!因此很快就簽約,對於厚厚一本的合約並沒有細細研究過,等到有時間再細閱時才發現很多條約並沒有詳細的紀錄在合約裡,這時候就只能吃悶虧了,有問題時遇到姿態高一點的建商說不定理都不理你,那麼買預售屋到底要注意哪些地方呢?讓我們慢慢來和大家分享....
買預售屋的原因
首先思考一下要買預售屋的原因為何?很多人覺得買預售屋比較自由,在建商蓋之前還可以「客變」可以變更格局變更水電管線位置…等等,將來裝修前可以省下一筆費用。但是如果從地板磁磚到浴室配件,建商所附贈的東西以及建材你都不喜歡,建商給的選擇性又很少時,這時候你就應該重新考慮,畢竟這些東西建商大量購進成本很低,加上建商是退料錢不退工錢,因次自己重新裝潢時預算就很可觀。除非你是為了地點,窗外風景其他原因,不然退成毛胚屋並不划算。
先看契約書範本
在走進心目中首選的銷售案之前,建議大家在家先詳細閱讀內政部公佈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知道自己的權利以及義務。在下訂金之前可向建商索取契約書影版,回家比照一下自己所看過的範本,馬上就可了解建商的合約合不合理。此外預售屋的契約書消費者應有5天以上的審閱期,不用當場馬上簽訂,許多不知道的消費者容易被代銷人員牽著走。
契約書分兩份,土地買賣契約、房屋買賣契約會分開簽,一式兩份,建商及買方各持一份,有些人簽完合約兩份都放建商那,這是很不合理的、不正常。
買房子自己應該是主人,千萬不能被牽著鼻子走,不能被代銷人員的幾句甜言蜜語就簽下了不平等條約。
先看業者建照
在走進心目中首選的銷售案之前,大家可以先在網路上打上建商的名字,也許會有很多驚人的發現,很多人會在網站分享買屋經驗,這時候你就可以知道和自己的建商買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建築物興建,要先領有建造執照,才可以向建築管理機關申請開工;完成後要申報完工,經檢驗合格才可以領取使用執照,接著才能申請接通水電。消費者可要求業者提供建照影本作為簽約附件,以維護權益。
先到銀行了解貸款
在走進心目中首選的銷售案之前,先到平常和自己有往來的銀行走一趟,先了解依自己的情況究竟可以貸到多少錢,政府推出的低率貸款自己適不適用?詢問相關知識讓自己有了基本的了解。走進銷售中心,才不會被銷售人員以可以為你爭取到高額度的貸款,讓你以為可減輕壓力,就簽約了。
平面圖看不出來的東西
有時候建商給的平面圖不一定看的到樑的位置,只看的到柱的位置,這時候一定要請建商提供完整的圖面,避免日後完工,樑的大小、位置都剛好在你很介意的地方。
還有高度也必須注意,屋高在平面圖上也是看不出來的,有些小套房預售時都打著屋高3米6來吸引客戶,銷售人員講的天花亂墜,說以後作夾層也很舒服。可是3米6扣掉樓地板就只有大約3米4加上坐夾層也需要20~25公分,這樣就只剩下220公分,不管怎麼分配,在夾層上都無法站起來自由行走,如果很介意的人,就必須要小心。
在購屋時建商都會提工藍圖或模型,消費者可以知道是否有花園、噴水池…等等但如果你很注意隱私權方面的問題可以先問清楚對面棟與你想買那戶棟距,棟距是多少?
最好有12米以上的寬度,棟距越寬住家隱私的效果越好。
DM要保存,樣品屋要仔細拍照
對預售屋而言,DM以及樣品屋使用的建材都算是合約的一部份,除非建商有標注是選購品,不然將來的成屋都建材都應和樣品屋相同,因此包含所有建商附的設備型號細到廚具抽屜有哪些五金配備,都要仔細紀錄,將來如果有少東西可拿著照片請建商補齊。
公設項目的詢問
現在社區大樓都會規劃很多休閒設施,健身房、圖書館、游泳池、視聽室…等等,這些在賣房子的時候都是宣傳的重點,問題是使用的頻率高不高以及日後的管理費…等都應先考量進去。值得注意的還有你購屋時的公共區域坪數到底包含了哪些公共設施,如果包含了游泳池,建商卻行使管理權對外招收收費會員來賺錢,這樣對住戶極大的不公平,如公共區域包含了游泳池,那麼游泳池所有權就應該屬於住戶所有,將來由管委會擬定使用辦法。
稅費等支出
買房子的過程中除了房屋的總價之外,還有很多費用,通常所應負擔的稅費包括: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水電瓦斯接戶費、產權登記費以及代書費等,除依法令規定契稅由買方繳納、土地增值稅為建商繳納外,其餘稅費由誰負擔,應該在契約中明訂,以免日後發生糾紛。如果你沒詳細看過合約可能就會發生建商附註由你買單付交屋前的水電費。另外還有火險及地震險這兩種保險可自行向銀行購買即可。
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
通常合約書內容會標明建材使用哪些廠牌以及規格或使用同等之建材,也會標註在合約內,通常還會附註保固一年,在施工期間也應該常去工地巡視,觀察建商所用的建材是否與合約相同,如有問題才可馬上和建商反應。
防止拿不到土地產權
建築公司蓋房子,有時是自地自建,有時是和地主合建。如果建設公司是和地主合建,購屋者最好和地主簽立土地買賣契約及與建設公司簽立房屋買賣契約,以免日後建設公司和地主一旦發生合建糾紛時,拿不到土地產權,不可不慎。
違約事項
購買預售屋,從簽約到實際交屋約需經1至3年的時間,因此於簽定契約時,有關違約條款內容應詳加注意,以免日後發現房屋有瑕疵或重大問題時,如欲解約卻因 違約條款,而可能造成鉅大損失。
買房子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但因為有很多繁複的過程,很多時候我們一個不注意或是銷售人員告訴我們每一間都有這一些不平等的條約是常規,我們就心軟或妥協,請大家認真想想是誰要來負擔20~30年的房貸,是誰要這房子裡住,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在簽合約的時候將所有有疑慮的地方一一問清楚,都可以和建商用白紙黑字補在合約上,這樣對我們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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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交易流程
1.搜集資料,管道:如網路地產王、住展雜誌
2.銷售中心賞屋
3.與銷售人員議價
4.付部分訂金,請建商保留
5.補足正式訂金
6.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
7.正式簽約並繳交簽約金、開工款
8.施工期間繳交工程款
9.客變期變更室內環境
10.建商領取使用執照
11.至銀行對保
12.銀行審核貸款細節
13.撥款同意書簽字
14.完稅
15.過戶
16.驗收交屋
1.搜集資料,管道:如網路地產王、住展雜誌
2.銷售中心賞屋
3.與銷售人員議價
4.付部分訂金,請建商保留
5.補足正式訂金
6.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
7.正式簽約並繳交簽約金、開工款
8.施工期間繳交工程款
9.客變期變更室內環境
10.建商領取使用執照
11.至銀行對保
12.銀行審核貸款細節
13.撥款同意書簽字
14.完稅
15.過戶
16.驗收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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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朋友投資的預售屋(權利轉讓),買賣合約要怎麼寫
朋友投資的一間建商預售屋,目前已快到交屋的階段!
小弟因為人生規畫的關係,想購入房產,因朋友的介紹想買下他投資的房子,價格上也可接受!!
想請教各位的是,買賣契約應如何寫才能保障雙方的權益,因為彼此認識,也可信賴,並無透過仲介,想要自行交易,但因此屋尚未交屋至朋友名下,還在預售階段,是否可適用一般書局買得到的定型化不動產交易契約書.還是不需要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用一般的權利轉讓合約書就可以了呢?
但因此契約都是以實體房屋無標的,而非目前的預售權利轉讓,可否修正內容以符合目前的狀況,要怎樣修正,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朋友!!如果是透過仲介的話,仲介應該會簽買賣合約吧!那此種買賣合約又是如何寫的??
由於是預售屋,所以屋主只有權利而沒有權狀,如果沒有透過仲介,你跟屋主要一起去建商那裡進行換約動作,也就是將房屋權利移轉至你名下,建商通常會收房價千分之1~2作為轉換手續費。至於你要先付款還是換約完再付款就屬你們雙方的協議!
感謝大大的回答,不過小弟要問的是合約的問題,至於流程手續小弟知道!!
是否要與原權利人立下合約,並明定轉讓金額與付款收款義務等等,是要簽買賣合約嗎?還是權利轉讓合約?還請各位能人不吝指教!
我最近購入一間預售屋,也只作權利轉讓,後面很麻煩的是房貸部分,銀行要緊縮銀根,所以貸款成數不高,如你的購買價比他預售屋當初的購買價高很多的話,建議你寫一份買賣合約書,才不會不容易貸款…
感謝!由於是認識的朋友,算是小賺賣我,但因為不想之後有被課徵財產交易所得,故響立下交易合約供屋主舉證實際交易金額,只是不知道要用何種契約,要怎麼寫!!
我阿姨最近也是從別人那裡買預售屋.與他(賣方)任何手續和合約都沒有.
就約去建商那裡,與建商特約的代書進行換約手續就好了.
我阿姨是給別人賺40萬.比如他賣方已付了工程款100萬,我阿姨就給他140萬.所以建商的和約內容裡除了名字什麼都沒改變.
從換約完成那一刻起,房子的任何應該都與賣方無關了.所以注重你與建商的權益比重視你與賣方之間的權益更重要.
建議你去查證一下
預售屋的權利轉讓
差額的部份是全數列入綜所稅個人所得
如果朋友是交屋後,也就是產權登記到他名下
再過戶給你
那會產生財產交易所得
併入綜所稅時可選按實際合約或按契價去列
另外
還會有一筆叫奢侈稅的東西
要看你們怎麼約定
如果要幫朋友省稅而訂假契約
有什麼風險你就要自負了
不要以為單純權利轉讓就可省財產交易稅
弄不好金額很大的
而且現在國稅局在查這塊咧~~
再請教,房子未交屋, 也想誠實報稅,朋友有小賺一些,那是直接就購買總價與朋友訂定買賣契約嗎?
但因朋友只有繳交一部分屋款,餘額在換約後由我門承接,那買賣合約應該要怎麼寫?
如果二人也信的過那就很簡單,你先給朋友一部份訂金,再一起去建商那換約再付尾款即可
我們是跟投資客買預售屋
我們是去代書那邊簽約,代書會把訂金,一些之後要付多少給投資客與剩下多少要付給建商,以及買的車位分別是那些,這些代書的合約都會寫,對自己也是一種保障.
合約會有我們跟投資客買的價錢,此代書不是建商的代書,是我們自己找的代書
之後在去建商那邊換合約,合約的價錢是投資客買的價錢
這樣你手上會有兩份合約,對你之後貸款也比較有保障,因為建商合約的價錢會比你買的還低,因為那是投資客買的價錢.
朋友投資的一間建商預售屋,目前已快到交屋的階段!
小弟因為人生規畫的關係,想購入房產,因朋友的介紹想買下他投資的房子,價格上也可接受!!
想請教各位的是,買賣契約應如何寫才能保障雙方的權益,因為彼此認識,也可信賴,並無透過仲介,想要自行交易,但因此屋尚未交屋至朋友名下,還在預售階段,是否可適用一般書局買得到的定型化不動產交易契約書.還是不需要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用一般的權利轉讓合約書就可以了呢?
但因此契約都是以實體房屋無標的,而非目前的預售權利轉讓,可否修正內容以符合目前的狀況,要怎樣修正,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朋友!!如果是透過仲介的話,仲介應該會簽買賣合約吧!那此種買賣合約又是如何寫的??
由於是預售屋,所以屋主只有權利而沒有權狀,如果沒有透過仲介,你跟屋主要一起去建商那裡進行換約動作,也就是將房屋權利移轉至你名下,建商通常會收房價千分之1~2作為轉換手續費。至於你要先付款還是換約完再付款就屬你們雙方的協議!
感謝大大的回答,不過小弟要問的是合約的問題,至於流程手續小弟知道!!
是否要與原權利人立下合約,並明定轉讓金額與付款收款義務等等,是要簽買賣合約嗎?還是權利轉讓合約?還請各位能人不吝指教!
我最近購入一間預售屋,也只作權利轉讓,後面很麻煩的是房貸部分,銀行要緊縮銀根,所以貸款成數不高,如你的購買價比他預售屋當初的購買價高很多的話,建議你寫一份買賣合約書,才不會不容易貸款…
感謝!由於是認識的朋友,算是小賺賣我,但因為不想之後有被課徵財產交易所得,故響立下交易合約供屋主舉證實際交易金額,只是不知道要用何種契約,要怎麼寫!!
我阿姨最近也是從別人那裡買預售屋.與他(賣方)任何手續和合約都沒有.
就約去建商那裡,與建商特約的代書進行換約手續就好了.
我阿姨是給別人賺40萬.比如他賣方已付了工程款100萬,我阿姨就給他140萬.所以建商的和約內容裡除了名字什麼都沒改變.
從換約完成那一刻起,房子的任何應該都與賣方無關了.所以注重你與建商的權益比重視你與賣方之間的權益更重要.
建議你去查證一下
預售屋的權利轉讓
差額的部份是全數列入綜所稅個人所得
如果朋友是交屋後,也就是產權登記到他名下
再過戶給你
那會產生財產交易所得
併入綜所稅時可選按實際合約或按契價去列
另外
還會有一筆叫奢侈稅的東西
要看你們怎麼約定
如果要幫朋友省稅而訂假契約
有什麼風險你就要自負了
不要以為單純權利轉讓就可省財產交易稅
弄不好金額很大的
而且現在國稅局在查這塊咧~~
再請教,房子未交屋, 也想誠實報稅,朋友有小賺一些,那是直接就購買總價與朋友訂定買賣契約嗎?
但因朋友只有繳交一部分屋款,餘額在換約後由我門承接,那買賣合約應該要怎麼寫?
如果二人也信的過那就很簡單,你先給朋友一部份訂金,再一起去建商那換約再付尾款即可
我們是跟投資客買預售屋
我們是去代書那邊簽約,代書會把訂金,一些之後要付多少給投資客與剩下多少要付給建商,以及買的車位分別是那些,這些代書的合約都會寫,對自己也是一種保障.
合約會有我們跟投資客買的價錢,此代書不是建商的代書,是我們自己找的代書
之後在去建商那邊換合約,合約的價錢是投資客買的價錢
這樣你手上會有兩份合約,對你之後貸款也比較有保障,因為建商合約的價錢會比你買的還低,因為那是投資客買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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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簽約 先索取影本審閱
資金充裕可按工程進度付款掌握施工
2009年12月12日
買預售屋須歷經工程施工階段,工程期間逐步繳交工程款,購屋族可依工程進度或按月繳付方式付款。唐郡威攝
【蔡孟妤╱台南報導】買預售屋,須經過漫長的施工期才能交屋,因此與成屋的付款方式大不相同。通常預售屋的付款流程包括定金、簽約、開工、工程期款及交屋尾款等,專家提醒購屋族,下定簽約前,仍應審慎評估自身經濟條件,一旦簽約就有履約義務,若中途毀約,不僅無法交屋,還可能損失已繳款項。
看清細節
台南縣市不動產專案聯誼會會長王景祚表示,預售屋的付款流程包括下定、簽約、開工、工程期款與交屋尾款等,其中下定又可分為小定和大定,只付少部分金額、留下大部分定金以保留購買該戶的權利,稱為小定,常見金額是5000元~1萬元,大定則是確定要購買,在一定時間內,將剩餘的定金總額補足,因此又稱為「補足」。
詢問事後解約期限
王景祚提醒,購屋簽約前記得先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並向建商簽約契約書影本,審閱無誤後才購買。另外,有些不肖的銷售人員,可能為了衝業績而隱瞞購屋應注意訊息,以製造衝動簽約,雖然依法客戶可解除合約,並請求退還定金,但為了避免這種麻煩,建議簽約前,應事先詢問事後解約期限和相關權利。
奇美建設總經理蔡宗勳表示,除定金外,購買預售屋的前期付款還有簽約金和開工款,蔡宗勳說:「這些前期付款也就等於是預售屋的自備款,約佔總價的12~15%,而開工後另須再分期支付工程期款,一般可選擇依工程進度或按月付款等方式繳款。」
若按工程進度付款,好處是必須工程完成某個階段後才須付款,所以不僅可掌握工程進度,也可督促建商準時完工。但因施工進度不一,如果碰到建商快速趕工,繳款密集而來,可能發生幾天內連續繳款的情況,如果資金不足,負擔沉重。
付清款項才能交屋
若選擇按月付款,因為支出時間固定,最大的好處是購屋族對資金能有較充裕的準備和事先規劃,也不會因建商趕工而繳不出錢造成違約,不過相對地,即使建商工程遲延,客戶卻仍得按月繳錢。
另外,預售屋通常也會在施工期通知可進行設計變更,客戶可把握客變期,進行格局或建材變更。
王景祚表示,最後交屋時,扣除掉前期自備款、工程款,再加上銀行可核貸金額後,剩下的款項還須付清才能交屋,若無法繳交剩餘款項,不僅無法順利交屋,甚至還可能因違約而損失前期付款,因此王景祚提醒:「購買預售屋雖然可以慢慢付款,但還是要仔細評估經濟能力,以免中途或後期付不出款,而慘遭斷頭。」
預售屋買賣流程要點
流程要點
◎簽約前:
˙準備購屋前,先與銷售人員議價
˙可先付部分定金,請建商保留,稱為小定
˙於一定時間內補足正式定金,稱為大定或補足
˙簽約前應先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內容
◎簽約後:
˙正式簽約、繳交簽約金、開工款
˙施工期間分期繳交工程款
˙客變期可依喜好變更格局或建材
◎交屋:
˙完工後,建商領取使用執照
˙銀行核撥貸款
˙交屋前,繳交剩餘款項給建商
˙驗收交屋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資金充裕可按工程進度付款掌握施工
2009年12月12日
買預售屋須歷經工程施工階段,工程期間逐步繳交工程款,購屋族可依工程進度或按月繳付方式付款。唐郡威攝
【蔡孟妤╱台南報導】買預售屋,須經過漫長的施工期才能交屋,因此與成屋的付款方式大不相同。通常預售屋的付款流程包括定金、簽約、開工、工程期款及交屋尾款等,專家提醒購屋族,下定簽約前,仍應審慎評估自身經濟條件,一旦簽約就有履約義務,若中途毀約,不僅無法交屋,還可能損失已繳款項。
看清細節
台南縣市不動產專案聯誼會會長王景祚表示,預售屋的付款流程包括下定、簽約、開工、工程期款與交屋尾款等,其中下定又可分為小定和大定,只付少部分金額、留下大部分定金以保留購買該戶的權利,稱為小定,常見金額是5000元~1萬元,大定則是確定要購買,在一定時間內,將剩餘的定金總額補足,因此又稱為「補足」。
詢問事後解約期限
王景祚提醒,購屋簽約前記得先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並向建商簽約契約書影本,審閱無誤後才購買。另外,有些不肖的銷售人員,可能為了衝業績而隱瞞購屋應注意訊息,以製造衝動簽約,雖然依法客戶可解除合約,並請求退還定金,但為了避免這種麻煩,建議簽約前,應事先詢問事後解約期限和相關權利。
奇美建設總經理蔡宗勳表示,除定金外,購買預售屋的前期付款還有簽約金和開工款,蔡宗勳說:「這些前期付款也就等於是預售屋的自備款,約佔總價的12~15%,而開工後另須再分期支付工程期款,一般可選擇依工程進度或按月付款等方式繳款。」
若按工程進度付款,好處是必須工程完成某個階段後才須付款,所以不僅可掌握工程進度,也可督促建商準時完工。但因施工進度不一,如果碰到建商快速趕工,繳款密集而來,可能發生幾天內連續繳款的情況,如果資金不足,負擔沉重。
付清款項才能交屋
若選擇按月付款,因為支出時間固定,最大的好處是購屋族對資金能有較充裕的準備和事先規劃,也不會因建商趕工而繳不出錢造成違約,不過相對地,即使建商工程遲延,客戶卻仍得按月繳錢。
另外,預售屋通常也會在施工期通知可進行設計變更,客戶可把握客變期,進行格局或建材變更。
王景祚表示,最後交屋時,扣除掉前期自備款、工程款,再加上銀行可核貸金額後,剩下的款項還須付清才能交屋,若無法繳交剩餘款項,不僅無法順利交屋,甚至還可能因違約而損失前期付款,因此王景祚提醒:「購買預售屋雖然可以慢慢付款,但還是要仔細評估經濟能力,以免中途或後期付不出款,而慘遭斷頭。」
預售屋買賣流程要點
流程要點
◎簽約前:
˙準備購屋前,先與銷售人員議價
˙可先付部分定金,請建商保留,稱為小定
˙於一定時間內補足正式定金,稱為大定或補足
˙簽約前應先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內容
◎簽約後:
˙正式簽約、繳交簽約金、開工款
˙施工期間分期繳交工程款
˙客變期可依喜好變更格局或建材
◎交屋:
˙完工後,建商領取使用執照
˙銀行核撥貸款
˙交屋前,繳交剩餘款項給建商
˙驗收交屋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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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殺預售屋 小心紅單轉賣成冤大頭
投資客掀話題 恐一屋多賣難求償
201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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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案場會開放紅單預約,民眾購買須特別注意。設計畫面
【周承諺╱台北報導】日前新竹預售案「金澤21」透過行銷手法,300多戶預售屋1天就賣光光,業者指出,許多建案在潛銷期運用預約銷售方式,吸引投資客爭相下定,再以「紅單轉讓」賺取10~20萬元的價差,製造建案熱賣現象,不僅政府無法課徵所得稅,也會哄抬區域房價,一般民眾只能當冤大頭。
廣告戶價格低廉,但是通常格局較不佳。資料照片
所謂紅單就是建案接待中心使用的「購屋預約單」,民眾只要付些許訂金,就能取得購屋權利,若確定購買,便依約定時間補足訂金、正式簽約,若不願購買,則可無息退還已付金額。
永慶代銷協理何彥煒表示,「紅單轉讓」現象行之有年,以往預售屋約10~15%利用紅單轉售獲利,多半是代銷案場的跑單、或是銷售人員私下操作,但像此次新竹建案出現如此大規模的操作手法,確實少見。
建商銷售方式多,先前「竹城大和」也用介紹人來即可獲得介紹費,引起爭議。資料照片
紅單現象低價區較多
紅單現象較易發生在低價區域,北台灣如桃園、新竹,總價500~700萬元,操作手法是製造民眾「即便買貴一些,不買可惜」的心態。
首先在潛銷期間,建商會通知VIP客戶或已投資客先看屋,有意願者可以先付小定取得「紅單」購買預售屋的權利,接著放出「秒殺」建案消息,製造話題,吸引民眾關注,投資客便伺機轉手賺價差。
常見建案促銷手法
獲利不易查證難課稅
何彦煒表示,投資客為賺取獲利,轉手價會高出原價10~20萬元不等,民眾不清楚底價也無從議價,鐵定「買貴」,有些投資客為多賺取價差,可能會產生「一屋多賣」,民眾將求償無門。
專家建議民眾不要急於購買「秒殺建案」,這類建案多由投資客炒作,若轉賣紅單不如預期,投資客便會「退戶」,熱潮過後反而出現便宜戶,屆時民眾再選購,價格相對合理,較不易受到投資客剝削。
立詳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建鳴表示,通常紅單轉售獲利查無實證,難以課徵所得稅與奢侈稅,由於稽查困難,政府不願意將此列入課稅重點,也讓投資客不斷轉手賺取價差,建議國稅局應該立即將「紅單轉讓」列入課稅項目。
紅單交易風險
建商觸法
★建商讓民眾失去公平交易機會,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投資客逃漏稅
★投資客將有逃避所得稅、奢侈稅等問題
民眾權利受損
★若購買紅單,民眾不再受到《消費者保護法》保障,若日後買賣有瑕疵,只能得到「損害賠償」
★消費者將會買貴10~20萬元不等
★投資客為了多賺差價,可能出現一屋二賣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預售屋買賣流程
潛銷期間
★建案邀請已購客戶看屋,預約購屋可用較低價下定,正式簽約前轉賣其他人,約可賺差價10~20萬元
★因預約單為三聯單據,買方留存為紅單,故轉售被稱為「紅單轉讓」,由於無合約紀錄,獲利難以課稅
公開銷售
★建案廣告大量曝光,一般民眾可參觀,下定購買或簽約
更換合約
★興建階段可轉讓房屋,須向建商申請更換合約,價差須申報綜所稅結案
★過戶、貸款及交屋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投資客掀話題 恐一屋多賣難求償
201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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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案場會開放紅單預約,民眾購買須特別注意。設計畫面
【周承諺╱台北報導】日前新竹預售案「金澤21」透過行銷手法,300多戶預售屋1天就賣光光,業者指出,許多建案在潛銷期運用預約銷售方式,吸引投資客爭相下定,再以「紅單轉讓」賺取10~20萬元的價差,製造建案熱賣現象,不僅政府無法課徵所得稅,也會哄抬區域房價,一般民眾只能當冤大頭。
廣告戶價格低廉,但是通常格局較不佳。資料照片
所謂紅單就是建案接待中心使用的「購屋預約單」,民眾只要付些許訂金,就能取得購屋權利,若確定購買,便依約定時間補足訂金、正式簽約,若不願購買,則可無息退還已付金額。
永慶代銷協理何彥煒表示,「紅單轉讓」現象行之有年,以往預售屋約10~15%利用紅單轉售獲利,多半是代銷案場的跑單、或是銷售人員私下操作,但像此次新竹建案出現如此大規模的操作手法,確實少見。
建商銷售方式多,先前「竹城大和」也用介紹人來即可獲得介紹費,引起爭議。資料照片
紅單現象低價區較多
紅單現象較易發生在低價區域,北台灣如桃園、新竹,總價500~700萬元,操作手法是製造民眾「即便買貴一些,不買可惜」的心態。
首先在潛銷期間,建商會通知VIP客戶或已投資客先看屋,有意願者可以先付小定取得「紅單」購買預售屋的權利,接著放出「秒殺」建案消息,製造話題,吸引民眾關注,投資客便伺機轉手賺價差。
常見建案促銷手法
獲利不易查證難課稅
何彦煒表示,投資客為賺取獲利,轉手價會高出原價10~20萬元不等,民眾不清楚底價也無從議價,鐵定「買貴」,有些投資客為多賺取價差,可能會產生「一屋多賣」,民眾將求償無門。
專家建議民眾不要急於購買「秒殺建案」,這類建案多由投資客炒作,若轉賣紅單不如預期,投資客便會「退戶」,熱潮過後反而出現便宜戶,屆時民眾再選購,價格相對合理,較不易受到投資客剝削。
立詳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建鳴表示,通常紅單轉售獲利查無實證,難以課徵所得稅與奢侈稅,由於稽查困難,政府不願意將此列入課稅重點,也讓投資客不斷轉手賺取價差,建議國稅局應該立即將「紅單轉讓」列入課稅項目。
紅單交易風險
建商觸法
★建商讓民眾失去公平交易機會,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投資客逃漏稅
★投資客將有逃避所得稅、奢侈稅等問題
民眾權利受損
★若購買紅單,民眾不再受到《消費者保護法》保障,若日後買賣有瑕疵,只能得到「損害賠償」
★消費者將會買貴10~20萬元不等
★投資客為了多賺差價,可能出現一屋二賣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預售屋買賣流程
潛銷期間
★建案邀請已購客戶看屋,預約購屋可用較低價下定,正式簽約前轉賣其他人,約可賺差價10~20萬元
★因預約單為三聯單據,買方留存為紅單,故轉售被稱為「紅單轉讓」,由於無合約紀錄,獲利難以課稅
公開銷售
★建案廣告大量曝光,一般民眾可參觀,下定購買或簽約
更換合約
★興建階段可轉讓房屋,須向建商申請更換合約,價差須申報綜所稅結案
★過戶、貸款及交屋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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