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在眼裡,替他覺得不是滋味,認為這樣站著,官司還沒有打出勝負,單單法庭上的待遇和氣勢,就已經輸給對方一大截。
 所以,我就在旁聽席上,比手勢告訴他,他可以坐下來的。
 雖然我挨告的次數沒有《時報周刊》多,但是我有很不錯的學習功夫──每次我遇到官司,一接到傳票,我就會開始做功課。
 不論是該次「出庭」相關的程序規定,或是要「撰寫訴狀」的證據收集,我都會盡最大的努力,拚命去「搞懂」和我官司有關的一切程序法和實體法的規定與法條。
 因此,出庭時到底要不要一直「呆呆」站在被告席上,我也有做過相關功課